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当下的人际关系中,如果有人愿意借钱给别人,那彼此的关系一定是非常不错的。但让人无奈的是,现实生活中的债务关系里,往往欠钱的是大爷,借钱的是孙子,钱借出去容易,想要回来可就难了。这不,黄某就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最后不但钱没要回,还一不小心让自己身陷囹圄了。
5月的一天,黄某在一个饭局上认识了孙某,此后两人又偶遇过几次。7月12日,黄某又遇到了孙某,孙某提出想向黄某借3000元,并承诺两三天后就归还。虽然自己也没钱,但出于哥们儿义气,黄某还是用自己的信用卡套现了3000元现金,借给了孙某。
一晃过了十几天,孙某一直没有主动还钱。眼看着还款日临近,黄某便打电话向孙某要钱,孙某承诺过几天就还。此后每隔几天,黄某就催问一次,但孙某每次都承诺过一两天就还,但就是一直没动静。
9月1日晚上,黄某再次打电话向孙某要钱,孙某非常恼火。当天夜里,孙某喝完酒后想起黄某的催债电话,心里来气,便打电话将黄某骂了一顿,并以挑衅语气约黄某面聊。为了要回钱,黄某决定赴约。因担心吃亏,黄某买了把水果刀带在身上,并将见面地点约在公安局附近。
9月2日凌晨,黄某来到约定地点,看到孙某和另外三名男子已经在等候。见面后,黄某和孙某发生口角,并逐步升级为动手互殴。在此期间,黄某持水果刀将孙某的颈部刺伤,在场人员立即将孙某送医救治。经鉴定,孙某伤情构成轻伤二级。11月14日,黄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黄某可能做梦也没想到,好心借钱,结果却落个牢狱之灾。孙某借钱不还,还恶语伤人,固然有错在先、令人愤慨,但孙某事先准备刀具,并持刀伤人,这是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最终只能自食苦果。
痛定思痛,黄某可能最需要反省的,是不该与孙某这样的人交往。每个人都需要朋友,但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成为朋友。交到良友,受益终身;交到恶友,噩梦连连。这样的事例可谓不胜枚举。这就警示我们,与人交往中要擦亮眼睛、把握尺度,对品行恶劣之人更要敬而远之,不可深交。
最后再多说一句,遇到困难时,别轻易向别人张口借钱,如果借了,就要及时归还,这是最基本的人品问题;同样,关系再好,也别轻易向外借钱,否则一旦遇到赖皮之人,就会带来无尽的烦恼,还可能因此带来新的金钱债、人情债,甚至法律之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