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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制作贩卖枪支零件 俩枪械“发烧友”双双获刑
来源:河北法制报
2023-11-08 08:49:00




俩枪械爱好者不满足于玩具枪,私自定制枪支零件出售,从中非法牟利。日前,这俩“发烧友”刘某、李某因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和十一年六个月。
犯罪嫌疑人李某是枪械“发烧友”,从事玩具枪械的销售工作。时间一长,李某便不满足于销售假枪,但又没有获得真枪的渠道,就想从枪支零件入手。于是,他在网上认识了同为枪械爱好者的刘某,二人一拍即合,商定由李某出资,由刘某提供图纸并找人加工金属枪支零件。二人前后共定制了枪机匣框架、击锤、扳机各100件,刘某负责对外销售,共获利4万余元。
2022年6月,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区分局将李某抓获,在其车上搜查出贩卖剩余的枪支零件共计132件,经鉴定为自制枪支部件。同年7月,犯罪嫌疑人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后,刘某、李某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定,犯罪嫌疑人刘某、李某的行为涉嫌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情节严重,遂向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10月20日,清苑区法院依法审理后,依法对被告人刘某、李某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枪支具有高度危险性,是我国严格管控的违禁品。我国刑法规定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量刑起点至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远高于一般的刑事犯罪,并且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的行为零容忍,一支枪即可入罪,5支枪即可获刑十年以上。在此提醒广大枪械爱好者和相关从业者,必须充分认识到非法制造、持有枪支对公共安全的巨大威胁,对自己、他人以及社会负责,自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触犯法律,否则必将自食其果。
(责任编辑: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