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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更严酒驾新规”系误读 相关法律规定并未发生任何改变
自“醉驾入刑”以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已深入人心。近日,“酒醉驾新标准将于3月1日起实行”“更严了!吃这些食物可能‘被酒驾’”……部分媒体、自媒体发布上述消息,引发关注。记者经多方求证查实,该说法系误读。
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获悉,该文标题为《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该检验标准的颁布旨在为《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 19522)的落地实施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为各类鉴定机构开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检验技术工作提供标准方法。
据网传消息,新标准将酒驾血液中乙醇含量标准的上限由50mg/100m l降低为20mg/100m l,并依此判断酒驾标准“更严格了”,而记者在原文中并未找到相关表述。原文中内容涉及检验标准的制定背景、适用范围、方法原理、分析步骤、技术细节,并在技术细节的定量评价中明确显示,超过20mg/100m l属于酒驾,超过80mg/100m l属于醉驾,并不涉及公安交警部门对“酒驾”“醉驾”判定阈值的调整。
记者从多方了解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海现行的酒驾认定标准为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超过20mg/100m l,醉驾认定标准为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达到及超过80mg/100m l,这些认定标准并未发生任何改变,也不存在“更严”之说。
临近年末,上海公安交警部门仍将继续严查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广大驾驶员应提高安全法治意识,切实杜绝酒后驾车行为。
(责任编辑:宗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