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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岁将尽,当心积分被悄悄清零
来源:浙江法制报 2023-12-18 08:08:29

  积分不知何时被清零?

  品牌方称“积分清零系统自动实现”

  “我之前至少有好几千的积分,现在一看只剩下15分了,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清零的。”90后小魏告诉记者,她曾经是一家母婴品牌的忠实用户,常年在其线上官方旗舰店消费。从她的会员截图可以看到,她已经成为该品牌会员969天,等级为金卡VIP,积分则为15分。记者注意到,在该品牌官方旗舰店的会员首页有积分到期清零公告。根据积分规则,从领取之日起,于次年12月31日过期,逾期未使用的积分将自动清零。并且在规则中还标注了“积分清零系统自动实现,店铺不做直接通知。”看到规则中的这一条,让小魏很无语。

  而90后小吴则在经历了一次积分清零之后,对自己钟爱的品牌“痛觉不爱”了。她曾是某玩具品牌的会员,常常在一家线下店消费,累计积分近万,会员等级也很高。有一天,她接到客服电话通知,品牌要升级小程序,所以此前的积分要全部清零,提醒她抓紧兑换。电话中,她同意了积分兑换某款玩具的方案。但后来她才发现,自己不仅没了积分,积分规则也变了,会员等级降成普通级,权益也相应地贬值了。小吴说:“我再也不想在这家店消费了。”

  律师:

  不通知直接清零违反了告知义务

  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搜索关键词“积分清零”,消费者投诉达到了673条,涉及的有银行、酒店、美妆、服装、酒店、珠宝等各类品牌的积分兑换问题。多数投诉人提到,他们在积分被清零之前没有收到任何提醒。不论是短信、电话,还是微信推送等方式,没收到任何提醒,积分就被直接清零了。这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成荣表示,在不告知的情况下,商家“偷摸”清零积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财产权益。他认为,既然积分可以兑换服务或者商品,那么积分属于财产性权益,消费积分可视为一种特殊的赠与。经营者可以附条件,如设定有效期等限制性行为。虽然商家根据《积分规则》实行积分清零行为,不宜一律认定为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但商家是否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以及条款本身公平与否(如期间过短、行使条件过于苛刻等),都将会影响条款的效力。尤其是涉及积分清零上,应该尽量用多种多次方式提醒消费者,这样可以视为尽到了充分告知的义务。在不通知的情况下直接清零,这就违反了告知义务。

  部分商家会依据条款随意变更积分兑换规则,对此王成荣表示,虽然不能说品牌方单方面取消合同,但可以认为属于对《积分规则》条款的变更。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因此在变更积分兑换规则的情形下需要征求消费者的同意,如果擅自变更,则违反了合同义务。

  消保委提醒:

  商家制定积分规则不能过于“任性”

  “谁有那精力管理这么多平台上的积分,动不动就一堆积分过期,让人很心累。”市民小阳告诉记者。

  上海市浦东新区消保委曾就“积分清零”发出了消费提醒,提示商家在制定积分规则的时候,不能过于“任性”。商家要尽到提醒和告知义务,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不随意更改规则,要维护契约公平;不能设置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的兑换限制条款,而减轻或者免除自身的责任。同时,消保委也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注意了解积分使用规则,特别是使用范围、积分有效期等关键事项;养成定期查询、勤于兑换积分的习惯;不要“忍气吞声”,遇到类似情况可主动通过消保委或其他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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