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法治网---中经视觉旗下重点法治网站
欢迎您进入中经法治网!
首页 > 法治文化
让古树名木“老有所养”
来源:检察日报 2023-12-07 08:36:19

  古树名木具有十分重要的文化、历史、科研和景观价值,不仅承载着周边群众的乡愁情思,见证着历史的变迁和时代的发展,也是重要的生态资源。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曾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内某建筑工地有两棵银杏树急需保护。接到案件线索后,该院检察官联合园林部门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发现两棵银杏树枝叶稀少,树况堪忧,一棵树龄较大的银杏树树干被花坛围住,花坛周围地面已硬化,另一棵树龄较小的银杏树树干周围地面全部硬化,树枝已无向四周生长的迹象。

  根据园林部门专家意见,确定其中一棵银杏树树龄已经超过100岁,属于古树资源;另一棵银杏树树龄超过80岁,属于古树后续资源,亦属于应当保护的林木范围。该院遂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加强对涉案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详细查看了两棵银杏树的生长现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一是督促有关单位更改设计方案,为两棵银杏树留出生长空间;二是按照《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划定古树保护范围;三是复壮保护,破除保护范围内的地面硬铺,清理杂物、疏松土壤。经向规划部门提出设计变更申请,最终,涉案两棵银杏树得以在原址保存。

  通过类案检索,兰山区检察院发现辖区内有统计在册的古树75棵,部分古树没有达到保护要求。该院遂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对涉案古树和古树后续资源进行保护管理,并及时对辖区内的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进行调查、鉴定、登记和监督检查。检察建议发出后,园林部门研究制定《兰山区古树名木保护实施方案》,并对全区75棵古树名木、14个古树群进行挂牌保护。

  兰山区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生态保护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凝聚各方力量,有效推动辖区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使古树名木“老有所养”。

(责任编辑:雅君)
 
中经法治网---中经视觉旗下重点法治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