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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招儿”的“解铃人”
来源:河南法制报 2023-12-22 06:45:37

  人物名片

  周建,1977年生,一级警督,现任方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一级警长,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荣获个人嘉奖6次,荣获“南阳市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我的工作可没有破案那么惊心动魄。”12月7日,面对河南法制报记者的追问,方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一级警长周建半开玩笑地说。

  提起优秀警察,人们往往会想到破大案的民警,但长期坚守在社会治安最前沿,周建的工作同样特殊且关键,如挺立战场的前哨,预知预判可能发生的警情,预警预防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大案发生。

  任务突发→说走就走→不眠不休

  说起周建,常年与其并肩作战的老战友、方城县公安局民警刘磊最有话说。刘磊对他的第一印象是雷厉风行,面对突发任务向来是说走就走,力争第一个赶到现场。

  去年和周建的一次处警经历让刘磊至今难忘。当时是晚上8点多,有辖区居民反映,称某小区部分业主因房本迟迟办不下来,通过微信群召集群众代表,要在第二天到售楼部拉横幅“示威”。

  事态紧急,周建果断带领刘磊直奔两个主事者家中查看情况。了解群众诉求后,周建一边安抚业主情绪、释法说理,一边迅速与当地房管局联系,给出一个初步化解方案。

  “明天的活动取消,事情有人管了。”当日晚上11点,两名业主的抵触情绪逐渐消除,周建趁热打铁,对其他业主逐个做通了思想工作。

  整整忙了一夜,最后一个“堡垒”被攻克时,已是第二天早上6点多了。来不及补觉,简单吃了两口饭后,周建又与房管局的有关负责人商定解决方案。一周后,该小区业主的房本陆续办了下来,矛盾得到了彻底解除。

  “每天穿上制服、踏上处警之路,我时刻铭记着服务人民和守护平安的使命,提醒自己坚守这份责任。”周建说。

  “释法说理,防止情绪对立;协调沟通,从源头解决问题;及时反馈,让群众看到希望。”结合长期以来学习和践行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周建对自己的使命责任有了更加具体的理解。

  群众有事→登门解难→时时牵挂

  “对基层民警来说,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来不是一句口号,而是真真切切为群众着想,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在方城县公安局副局长卢奇峰看来,这一点在周建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能真正帮群众办好烦心事,才能真正成为老百姓的“贴心人”,尤其是这些烦心事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甚至关系到社会稳定。如何平衡当事人和有关部门的关系,找到化解矛盾的最佳平衡点?周建始终在探索答案。

  今年2月,周建接到一项化解任务:2022年办理退休手续的李某被告知,因单位变动,故其不能享受正式职工的退休待遇。多次沟通无果后,李某产生对抗情绪,生活态度也变得消极。

  “再这么下去,毁的不仅是她的人生,整个家庭都会遭受巨大损害。”为此,周建先后4次来到李某家,与李某母亲谈心,实现破冰解难。最终,李某与单位签下协议书,表示将耐心等待有关部门的答复。

  之后,周建放心不下,一直关注着李某的动态,看着她此前充斥负面消息的朋友圈慢慢变得丰富多彩。“拿到正常退休工资了!”日前,周建收到了领到第一笔退休工资后的李某发来的信息,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最实态度→最快速度→最优效能

  在方城县公安局辅警刘亚辉眼中,“周大队”是一个解决问题很“有招儿”的人,很多矛盾纠纷到他手里都会“大而化小、小而化了”,是名副其实的“解铃人”。

  每次与“周大队”一起外出执行任务,他都会先在现场外围听具体情况,观察不同群众的反应,精准找到问题症结,然后以情说理、以理释法、以法处事,针对症结逐个击破,以最实的态度、最快的速度平息事态。

  做群众工作“既要能跑得过,又要能说得服”,这需要扎实的法律素养作支撑,而周建通过不断学习,俨然成了法律“门门通”。

  此外,办案时,周建能与当事人和老百姓处成朋友,将其转化为协助自己解决问题的“帮手”。如此前在处理一起某小区物业与业主的纠纷时,周建多次到该小区附近的一家商店“探查”情况,纠纷化解了,他和商店老板也成了好朋友。现在,每次去买东西,商店老板不仅给周建打折,还会主动说起附近几个小区的家长里短,俨然成了周建的“信息员”。凭着这些本事,两年来,周建成功化解群众类矛盾纠纷40余起,被当地群众连连称赞。

  群众有称赞

  “有周警官在,我们的心就有了着落。”

(责任编辑: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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