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无信不兴。近年来,滨海县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创新的理念、方法、制度,谋划和推动信用修复工作,助企纾困、暖企发展,积极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助力打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该院1名执行干警获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先进个人,执行局获评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建章立制
织密信息“核查网”
近年来,滨海法院立足实际、创新思路,开展企业信用修复“暖企”专项行动,同时出台《实施方案》,厘清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定期督查,推进速度和质量“双提升”。
面对失信企业资产排查难、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等难题,该院积极与县司法局、发改委、各镇区及相关部门联动配合,开展企业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摸底培训3次,指导15个镇区对210家企业进行逐一排查摸底,推动现场调查工作落实落细,梳理企业信用修复的难点、堵点问题。
按照先易后难、先形式审查后实质审查的工作思路,滨海法院对照“三类清单”“因企制宜”深入推进信用修复:对在“退出清单”的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企业,及时撤销或删除失信信息;对在“帮扶清单”的有履行意愿企业,指导其主动履行义务或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在“约束清单”的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企业,继续采取“纳失”措施,但对积极履行义务或出现法定情形的,将其调整至退出或帮扶清单。
正向激励
畅通信用“修复道”
“信用修复后,公司的发展重回正轨,真是一场‘及时雨’!”某花卉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不无感慨地说。
该案系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申请人于某向滨海法院申请执行某花卉公司,执行标的为42万元。执行立案后,该院依法向该花卉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并释明拒执后果。被执行人随即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主动报告财产情况,并在收到到期债权后,立即将案款汇入案件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在执行法官的建议下,该花卉公司向法院申请信用修复。考虑到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的态度和行为,滨海法院决定向该公司发出全市首份《自动履行证明书》,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信用“背书”。
对积极配合执行并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企业,该院采取删除失信信息、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等手段,发挥守信正向激励作用,主动为诚而不幸者“谋出路”。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需审查信用状况方面,财政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等依法认可法院出具的信用修复等证明,提供授信融资支持等政策“红利”。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推动186家失信企业退出失信名单,删除失信记录240条,为企业生存发展保留“一线生机”,也为债务后续履行提供“双赢可能”。
诚而有幸 拧紧长效“机制链”
对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企业,采取“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措施,对逃避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保持高压态势,不断促进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让诚信守法成为市场经济的“硬通货”。
信用修复不是纵容失信。针对可能存在的弄虚作假、言而无信行为,滨海法院也制定了严格的审查与处罚标准,对信用修复者实施滚动式审查,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出现,将立即恢复适用信用惩戒措施。申请执行人对法院同意信用修复的决定有异议的,也可依法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
对于一些确实发展困难的“僵尸企业”,滨海法院遵循“优胜劣汰”这一市场发展规律,助力完成闲置资产和落后产能的“腾笼换鸟”。
在沿海工业园规范整治工作中,对差欠多方债务的部分化工企业,迅速成立工作专班,配合拆除设备、腾空场地,对涉案厂房进行拍卖,盘活土地,不仅成功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也为全县经济社会运行稳进提质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