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制鞋历史绵延千年,早在南宋时期就已出现专业皮鞋匠人;明代温州制造的鞋履被列为贡品;春风拂面迎开放时,温州制鞋业更带动温州经济扬帆起航、铸就辉煌。2001年,温州被授予“中国鞋都”称号,鹿城区作为“中国鞋都”的主阵地,拥有经营主体15.7万户、务工人员近70万人,每年有3亿多双女鞋从这里走向世界。
近年来,鹿城区加快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推动“中国鞋都”向“世界鞋都”转型跨越。为助力温州制鞋业精彩蝶变,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西郊人民法庭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立足劳动争议专业化审判,设立劳动诉讼专区,全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劳动纠纷全流程治理模式,走出司法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新路子。2020年以来,西郊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4128件,诉前化解8291件,诉前化解涉众型追索劳动报酬案件4574件,诉中调解撤诉2503件,调撤率76.4%。
走实一步
寻求劳企关系最优解
西郊法庭位于“中国鞋都”中心区块,作为园区家门口的“法院”,如何平衡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是法院促进劳企和谐的必答题。
小林在一家制鞋公司工作一年后被解雇,小林认为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应支付二倍工资、加班工资、赔偿金及补缴社会保险,与公司沟通无果后诉至法院。
经查,该公司是当地一家小微鞋企,受疫情影响,近几年经营状况不佳,赔偿能力有限。承办法官掌握情况后,认为劳动争议诉讼周期长,且即便最后作出判决,小林的赔偿款能否全部到位也存在不确定性,同时,诉讼过程也会消耗劳企双方较多的时间、精力,不利于小微企业长远发展,调解才是化解本次矛盾的最优方案。
于是,法官向双方释法说理、陈述利弊,最终实现当事双方互相谅解、相互退让。达成共赢的调解协议不久,公司就向小林支付工资等45000元并为其补缴社保,目前已全部履行完毕。
“平衡保护、劳企共赢”是鹿城法院在西郊法庭设立“劳动诉讼专区”的初心,从2023年5月揭牌“劳动诉讼专区”后,已实质化解劳动争议773件,进入诉讼的不足三成,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劳动者在这里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度。
西郊法庭以劳动诉讼专区为支点,配套设置与区总工会共建的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构建立审执一体化模式、刑民行“三审合一”机制、案件繁简分流、数字化审判模式、“六方联动”机制、“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六大机制,集成普法教育、诚信倡导、人民调解、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法律援助、审判执行“七位一体”功能,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就近便捷、高效专业、综合集成的司法服务。该一站式服务体系将逾80%的欠薪案件化解在诉前,仅2023年即诉前化解该类案件560件,诉前化解率达57%。
向前一步
实现调解效能最大化
“我们也不会打官司,要不是法官帮我们,哪里能那么顺利拿到工资。”来温州务工的老李和小章说道。
这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老李和小章均在某工地务工,包工头承诺工期结束后付清工资。但约定期限届满后,包工头以自己是被执行人、账户冻结导致无法支付工资为由,并未履行约定,一同被拖欠工资的还有其余7人。
案件受理后,西郊法庭迅速启动农民工维权讨薪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审查、处理机制,承办法官主动靠前指导,深入了解案情,多次召集涉案包工头和农民工,就欠薪情况、协调方案、款项给付等矛盾焦点进行研讨、协商,双方从针锋相对到情绪平复,最终敲定方案,确定施工单位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灵活采取将工程款“预先支付”的举措,妥善化解了两名原告及7名案外人的关联纠纷,老李和小章拿到了5000元和17874元劳动报酬。
工资事关农民工基本生活,西郊法庭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协调辖区街道、综治办、劳动监察、司法所等职能部门发挥作用,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按下解纷“加速键”,今年1月至今,通过该方式诉前化解集体欠薪案件560件。
多走一步
奏响法护营商最强音
“什么是竞业限制?”“什么情况下我要支付二倍工资?”“除了社会保险,还需要给员工缴纳什么?”西郊法庭“中国鞋都企业家座谈会”上,法院专委孙聪碧与多名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针对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逐一详细解答并播放普法视频。
企业的发展历程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过程,在成长阶段,个别企业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一味追求经济利益,降低经营成本,无意间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纠纷随之而来。
西郊法庭紧扣“立足丰门街道、辐射西部全域”功能定位,协同区人社局、区总工会,以鞋都企业为受众,大力推广《用工风险法律提示书》《用工法律体检自查表》《用工法律体检报告》三张表格,定期召集鞋都各企业负责人开展座谈,听取并解决企业在合规用工中存在的现实困难,同时收集对三张表格的完善意见并加以及时调整,极大提高了当地企业用工合规性。
今年9月,西郊法庭承办全市范围内法院与仲裁院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联席会议,集智聚力分析近年来全市相关争议裁审情况。同年,鹿城法院与区人社局共同出台《关于强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西郊法庭就仲裁不予受理、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适用尺度等问题,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展开沟通,并取得共识,为仲裁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探路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