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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犬伤人心不寒
“是法律给我一个说法,我很满意!我真心感谢公安民警努力感谢人民法官”!2023年12月25日下午,淅川县博惠农业有限公司受害人王某在民警跟踪回访时,再次表达了对警察、法官的谢意。
12月14日下午2时许,入住老城镇秧地沟村企业职工王某去叶某家中问路时,被叶某豢养的恶犬咬伤右大腿部。接警后,公安民警立即予以初查。狗伤人事实清楚。在讲明相关法律政策后。先后两次对此纠纷进行调解,因叶某拒绝承担医疗费而无法达成和解。该所民警李明随即告知王某只能去法庭申诉维权。并出面协调老城镇法庭庭长万华锋并通报相关事实,移送调查材料。最终经过法庭调查法建辩论等程序,叶某当庭履行 800 元赔偿金。5 日后,公安民警对此矛盾子以跟踪回访,受害人王某表示十分满意。
今年来,淅川县公安局老城派出所十分重视企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不断完善矛香纠纷化解”机制,实行企业矛盾纠纷化解跟踪回访制,对化解的每起矛盾纠纷法行定期思踪回访,确保企业权益不受损害,追求矛盾化解工作社会激采最大化做到每起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法律政策同步宣讲,跟踪国访不留死角。载上目前,共化解涉企业矛盾纠纷14 起,起,回访14起,实现涉企业矛盾纠纷“零反弹”的和谐目标。
(责任编辑:宗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