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一,上车!”临近年末,各大电商平台开启新一轮促销。伴随主播的一声声吆喝,直播间里的网友开始抢购,仅上线十几秒的商品瞬间成为销售“爆款”,满屏的点赞、好评和用户回购。看到这些,你是不是也心动了?且慢出手,近日,松阳警方侦破的一起案子值得大家引起警惕。
这是一起涉案金额超千万元的“网络水军”虚假刷粉案。团伙打着商贸公司的名义,为直播间商家提供有偿互动、虚假评论等非法服务。这些“网络水军”是怎样为带货直播间服务的?23日,警方向记者解开了谜底。
警方一锅端
“1000个粉丝12元”“1000个点赞8元”……1月初,松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一个名叫“酒店灯”的平台在网站、微信群发布广告,称能给有需要的直播间、平台商家“涨粉”,还能提供虚假交易量、关注量和浏览量。
警方立即对该平台的资金流、网络流进行侦查,发现虽然有不少直播平台向“酒店灯”购买服务,也确实涨了不少粉,但“酒店灯”不过是个“空壳”平台——就几名客服人员,没有任何“涨粉资源”。与“酒店灯”合作多年的“红番茄”平台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红番茄”拥有一个用于刷单的实体机房以及一名“刷手”,常年在各大直播平台制造假流量、假留言,诱导消费者消费。
这两个平台分工明确,“酒店灯”寻找客源,“红番茄”提供“技术支持”。
在摸清该链条的人员框架后,专案组民警于1月11日前往江西、河南、四川等地进行统一收网行动,抓获搭建买粉平台、“红番茄”平台及实体机房的相关犯罪嫌疑人9人。
经查,该犯罪团伙在短短几个月内利用流量推广、“刷单”非法获利100余万元,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这伙人挺狡猾的,他们不定期更换平台名称、网址,就是为了躲避网警侦查。”松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支叶军说。
目前,9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一人操作上百部手机
在“红番茄”平台的实体机房里,密密麻麻排列着上百部手机。在“刷手”的操纵下,可以同时指挥大量手机自动“转评赞”……
这名“刷手”身兼多职。他一人扮演多个买家角色,负责把提前预设的好评信息及话术频繁地发入直播间——这是他的一项任务即“聚人气”。“他通过非法购买的脚本,同时操控100个账号,时间大多选择在网友上网高峰期间,持续时间可达8小时。”该局网安大队副大队长罗晓林说。
“刷手”的另一项任务是假扮买家和卖家互动。他们混迹在各个直播间,每隔几分钟就发出倾向性评论,夸大商品效果及销售评价,以此干预消费者的购买意向,达到推广销售的目的。有时候,“刷手”也会问一些较为普遍的产品问题,只是为了让直播间热闹点。
在不同的直播间,“刷手”发送的内容也有讲究,他手里有一份话术“万能模板”,以此来更精准地调动直播间观众的情绪。
警方介绍,这些为直播间商家提供有偿互动、虚假评论等非法服务的“网络水军”,其收入与“直播间挂榜”“直播间弹幕”“直播间跟播”挂钩。其中,“直播间挂榜”指的是直播间挂人气,每增加100个人气,每小时30—50元不等;“直播间弹幕”与“直播间跟播”指的是在直播间发评论和辅助主播直播、调动直播间气氛,每条弹幕收费0.3元,一般10条起拍。
令人震惊的是,直播带货中的一些关键环节都被明码标价,包括引流、互动、推广、涨粉等等。“我们发现,不少小主播为了拉生意,会选择购买这样的服务,而直播间的观众则成为最终的买单者。”罗晓林说。
招募16万名“刷手”
除了机房里的这名专业“刷手”,“红番茄”还以兼职名义招募了大量“刷手”,这些人发布倾向性留言、好评等,以此获取每日20—30元不等的利益。
“我们搭建机房时就想,如果机房规模太大,容易被警方发现,所以没敢往大里建。但后来客户越来越多,机房服务不了那么多人,我们就从社会上招了一些‘刷手’。”审讯中,“红番茄”的搭建人之一王某说。
“红番茄”在网页上发布的兼职广告,一般都夸大收益,并以“无忧赚钱”“挣钱无压力”等吸引网络用户下载相关APP。一旦客户授权自己的手机号、短视频账号等登录APP,“红番茄”就私下用他们的账号“刷单”。而一些客户为了提高兼职收入,则主动加入“刷手”队伍,“红番茄”就会给他们发送软件,让兼职者按照步骤操作,手机就能自动进行快速“刷单”。短短3个月,“红番茄”就招募“刷手”16万名。
“‘刷’出来的好评不是真好评,造假的销售‘业绩’更不会长久。虚假营销、诱导消费,不仅坑害消费者,更会砸了自己的招牌。”警方提醒,消费者及相关企业如发现这类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平台、市场监管或网信、网安等部门举报。
来源:浙江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