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鬼吹灯》等盗墓类型的小说、电影、电视剧的爆火,让部分人对古墓有了无限遐想。但在我们身边,竟也有人为了获取不义之财,以身试法,上演了一场现实版的盗墓戏码。
洪山(化名)是台州市椒江区某村退林还耕项目负责施工管理的小组长。日常施工中的一天,他手下的挖机工刘力(化名)在村里的山脚下挖出了一个洞。洪山一瞧,就瞧出了端倪,这是个古墓洞!
上午下工后,洪山与工人一同吃中饭。饭桌上他提起在村里发现古墓的事,一番讨论后,大家觉得此事有利可图,决定私下去挖掘一番。
饭后,洪山、刘力等8人就马不停蹄地赶往施工现场。到达后,刘力、魏明(化名)两人先后操控挖掘机进行挖掘,余下几人在地面观察指挥,另有几人徒手在土堆中翻找“宝贝”。挖了一阵,他们从古墓中挖出了3件“宝贝”,分别是1件盖碗与2件盘口壶。
在众人“埋头苦干”时,村民小阳(化名)正好经过这片施工区域,发现施工队在午休时间仍在施工,感到有些奇怪。边上另外几个村民也好奇围观。小阳见几人将一些类似瓷器的东西转移到车上,判断他们可能在盗掘古墓,马上与同村人一同报了警。
眼见前来围观的村民越来越多,洪山等人不敢再挖,只得开车带着“宝贝”离开,一路上战战兢兢。洪山等8人还没回到住所,得知村民已经报警后,立马折返现场接受调查,并将盗掘所得文物上交公安机关。
后经浙江省文物鉴定站鉴定,该盗掘点为一座东晋古墓葬,具有一定的文物价值,盗掘文物共3件为一般文物。
日前,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对洪山等人涉嫌盗掘古墓葬案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前,承办检察官会同办案单位、文保部门对案发现场进行实地走访,提出了后续保护建议。
由于本案8人犯罪情节较轻,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等情节,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椒江区检察院对洪山等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洪山等人表示,已经认识错误并愿意承担后续修复费用。
检察官有话说:
古墓葬、古文化遗址是人类历史文明的重要载体、是中华民族灿烂文明的重要体现,承载着中华民族绵延不息的珍贵记忆,更是先辈智慧和劳动的结晶。
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地下埋藏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发现文物,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发现不报并肆意挖掘毁坏或者侵占文物的,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现实不是小说、盗墓不是儿戏,切莫对文物遗迹动歪心思,爱护保护才是公民应尽的职责。
来源:浙江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