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公安局持续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有效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
工作中,敖汉旗公安局创新推出“144”家暴警情处置方法,即1个原则、4个现场规定动作、4个现场救助措施。1个原则指必须坚持“先查处、后调解、必回访、勤告诫”的处置原则;4个现场规定动作是要求处置民警“全程录像、精细拍照、人物登记、策略问询”;4个现场救助措施是研判受害当事人“需不需要紧急救治、需不需要离开现场、需不需要找人照看、需不需要立即传唤”。
据介绍,敖汉旗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平均每年接警2700余起,其中涉及婚姻家庭的纠纷平均有350起左右。2013年,敖汉旗公安局在城区派出所成立了全旗首家反家暴投诉站,积极构建“派出所+反家暴投诉站维权”模式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2023年,城区派出所社区民警共查处了61起家暴类警情,并发出了23份家庭暴力告诫书,其中有2人因涉嫌家暴行为被依法打击处理。“办案民警在案件办理中或查处后,要将摸排到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线索及涉案人员、矛盾隐患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让各部门及时掌握,及时参与干预调处。”城区派出所民警王文焘说。
“工作中,我们注重与妇联、民政、法院、司法等部门的合作沟通,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聚指成拳增强工作合力。”敖汉旗公安局副局长尹玉峰介绍道。
在推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工作中,公安局将排查到的信息进行细化分类,然后进行“分级诊疗”,形成“信息共享、多维化解、齐抓共管”的氛围。
据介绍,对一般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由所在网格员、社区民警进行动态走访,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处;对低风险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委派村(社区)或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处理,必要时联系妇联、司法等部门指派专职调解员开展联合调解;对中风险婚姻家庭纠纷,由派出所、办事处、司法所、妇联、民政、法庭等部门开展联合调处,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中涉嫌违法的定为高风险,并对嫌疑人进行依法办理,防止事态扩大造成影响。
对已调处的矛盾纠纷,派出所社区民警会同妇联、民政及社区工作人员定期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回访工作,对相关人员开展关爱帮扶活动,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心理咨询、心理疏导、普法教育和帮扶救助等工作。
去年以来,敖汉旗公安局将“144”工作法与相关部门协作工作相互结合,已经调处了265起家暴纠纷,打击处理了62人,平均每季度与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3次,共同化解处理家庭婚姻矛盾纠纷23次,对12起矛盾纠纷开展跟踪问效,纠纷反复率从原来的56%下降到6%。
来源:人民公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