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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说话的她,在手机上写下对检察官的感谢
来源:中经法治网 2024-03-08 07:01:58

  “感谢你们,让我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三八”节前夕,不会说话的小花(化名)收到检察院的司法救助金,眼含热泪地在手机上打下这样一行字。

  小花家住湖州市吴兴区,5岁时因为患病造成耳聋,父母也离异并各自组建家庭,从小就跟着爷爷奶奶长大。2012年1月,经人介绍,小花与阿强(化名)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本以为有了自己的家庭是幸福的开始,没想到竟陷入更大的不幸。

  结婚之后,阿强时常因生活琐事打骂小花,导致她多次受伤。忍无可忍的小花在2023年7月向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考虑到小花是聋哑人,自行起诉存在困难,吴兴区检察院经当事人申请,于2023年11月支持起诉。法院最终判决小花与阿强离婚,12岁的女儿跟随小花生活,7岁的儿子跟随阿强生活,抚养费由双方各自负担。

  然而,离婚之后,小花虽然走出了家暴阴霾,但处境依然艰难。“小花和阿强结婚后,一开始住在男方家。后来小花所在的村拆迁,小花和两个孩子共分配到125平方米的安置房。阿强就带着父母一起住到了这套安置房中。”承办检察官介绍,两人离婚后,阿强一家不愿搬离这套房屋。虽然村里曾组织过几次调解,可阿强一方态度强硬,要求小花拿出30万元补偿属于儿子部分的份额,才肯搬出房子。

  在工厂上班的小花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来,如果租房子的话收入又难以支撑。小花的父母因各自重组家庭多年,本身经济状况一般,也无暇顾及小花母女。为此,小花只能将女儿安置在年近八旬的爷爷奶奶家,自己则住在工厂宿舍。

  鉴于小花是农村地区生活困难的残疾妇女,既要抚养孩子,又要赡养老人,属于最高检和全国妇联持续部署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重点救助对象。吴兴检察院又向小花发放了司法救助金1万元,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

  该案办理期间,吴兴区检察院还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与妇联联合救助,将小花纳入其中规定的“温暖港湾”关爱救助对象重点救助,并积极协调民政、残联、教育等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对小花母女进行多渠道帮扶。

  检察官表示,小花家的安置房产权证登记在小花女儿名下,从法律上来说,小花和女儿完全有权利居住。目前,吴兴检察未检部门特别为小花母女联系申请了法律援助律师,就安置房屋的归属问题准备通过诉讼维护母女权益。

  来源:浙江法治报

(责任编辑: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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