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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冀时调” 合同纠纷“及时调”
来源:中经法治网 2024-01-22 09:33:34

  近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建通法官工作站特邀调解员通过“冀时调”平台,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不仅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帮助两家企业化解了矛盾,还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解决了生产经营中面临的难题,以司法力量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这是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石家庄某商贸公司与河南某科技公司就某款奶粉合作事宜签订了《销售代理合同》,石家庄某商贸公司支付完48万元货款后,却迟迟没有收到河南某科技公司发来的货物。后经双方协商,河南某科技公司陆续退回部分货款,但仍有15万元货款未退回。之后,双方决定解除合同,并对债权、债务进行核算,约定了返还剩余货款的时间。可已经过了约定的支付期限,河南某科技公司仍未退回剩余货款。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石家庄某商贸公司诉至裕华法院,要求河南某科技公司支付剩余货款15万元。

  15万元对于石家庄某商贸公司这个小微企业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资金,如不能尽快追回,可能会导致该企业资金链断裂,影响正常经营。特邀调解员王春艳接到这起委派案件后,认真分析了案情。为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她决定先采取“背靠背”的方式来进行调解。

  被告公司地处河南,路途遥远,不方便到现场参加调解。王春艳借助“冀时调”平台对该案进行了视频调解。视频中,被告公司负责人明显表达了不满:“合同解除后,原告依旧在网上销售我公司产品。他们违约在先,还把我们诉到法院,这事我们还想找他们呢。”通过沟通,王春艳了解到,双方合同解除后,被告在网上发现原告售卖的某款产品与其生产的某款产品外包装一样,认为系原告公司或其下属经销商仍在售卖该款产品,给企业造成了损失。经过王春艳做工作,被告公司表示,只要原告不再在网上继续售卖此商品,公司同意返还剩余货款。

  有了这次沟通的基础,王春艳及时将被告的意见反馈给原告。原告矢口否认:“我们没有其他下属经销商,也没有在网上售卖被告的产品,网上售卖的该商品也与我公司无关。”

  互相推诿不能解决问题,王春艳耐心做起双方工作:“你们双方都是多年的合作伙伴了,应该珍惜长久以来建立的信任!把话说清楚,双方互让一步,问题就解决了,何必继续纠结下去。”王春艳一番入情入理的分析让原、被告都认识到调解是解决矛盾纠纷最好的办法。经过王春艳不厌其烦地多次视频连线、电话沟通,最终双方就款项数额、支付时间、履行期限等达成了一致意见。王春艳为双方制作了调解协议,被告公司也当场签订了自动履行承诺书,该纠纷圆满化解在诉前。

  来源:河北法制报

(责任编辑: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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