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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权”,落地!
来源:山西法治报 2025-07-28 15:01:26

  “没想到还能请假去报名参加考试,我一定珍惜机会,用证书回报社会。”7月16日,在沁源县看守所监区内,捧着家人送来的考试教材,拘役罪犯申某某哽咽着对回访检察官说道。这个特殊场景,源自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创新推出的拘役罪犯权益保障机制。

  此前,沁源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因非法占用耕地罪服刑的申某某情绪低落。深入交流后得知,这名原煤矿职工已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部分科目考试,若错过7月这次报名,职业晋升通道将严重受阻。

  “能否取得证书关系到我出狱后的生计……”申某某的困境引发检察官深思。

  如何在保障刑罚执行的同时,维护罪犯合法权益?沁源县检察院迅速行动,联合县公安局开展专题研判。7月11日,在综合评估申某某的日常表现、犯罪情节和社会危险性后,该院与看守所一致同意申某某的请假申请,并通过“驻所检察+看守所+辖区派出所”三级核查,形成严密监管闭环。

  “这次探索为完善拘役罪犯权益保障机制提供了有价值的实践样本。”承办检察官介绍。以此为契机,该院与县公安局迅速会签《拘役罪犯服刑期间回家实施办法(试行)》,规范了离所事由、审批流程、监管措施等方面内容,并建立表现积分制度,将离所权益与日常考核、改造表现直接挂钩。

  7月16日,当家人转交的两本考试辅导书送到监区时,申某某眼含热泪:“我一定努力学习,全力备考。”检察官的倾力相助与家人的殷切期盼,此刻转化为申某某积极改造的强大动力。

  该院驻所检察室负责人表示:“新时代检察机关监督履职既要坚守执法底线,也要传递司法温度。我们将联合人社部门开展多样化帮扶项目,通过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举措,为在所服刑拘役罪犯铺就回归社会之路。”

(责任编辑: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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