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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不是药:从“蓝帽子”看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边界
街头巷尾,但凡有老人聚集的地方,总能遇到推销保健品的“热情小伙子”“干闺女”。一瓶成本几十元的保健品,吹成“包治百病”的神药,卖到上万元。要识破这类骗局,法律上有一个最简单的抓手——认准“蓝帽子”。
所谓“蓝帽子”,是我国保健食品专用标志,下方标注批准文号。正规保健食品必须经国家市场监管部门注册或备案,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可以代替药物。法律的这道划线,其实是在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你花的钱,买的到底是食品还是药品,商家必须说清楚。
现实中,不少商家故意模糊食品与药品的边界。在会销现场,“专家”口若悬河地讲病理、讲疗效,把普通食品吹成能降血压、降血糖、抗肿瘤;在直播间,主播拿着产品对着镜头喊“三天见效”。这些做法已经越过了《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划定的红线,本质上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剥夺。
法律界人士指出,消费者知情权不是一句口号。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全面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出示批准证书、检验报告;被误导购买后,不仅可以要求退货,还可主张赔偿。
守护“舌尖上的健康”,既要靠监管部门严格执法,也要靠消费者自己擦亮眼睛。记住一句话:保健食品不是药,不能治病;凡是说能治病的,一律是虚假宣传。
(责任编辑:小精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