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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网络打赏退款难?律师解读民法典相关规定
来源:中经法治网
2026-10-08 07:04:04




随着网络直播和网络游戏的普及,未成年人私自用家长手机充值打赏主播的案例时有发生。不少家长发现后想要退款,却屡屡遭遇平台推诿。律师提醒,遇到此类情况不必慌张,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关键是要保留好证据。
根据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如果未成年人未经家长同意,私自进行大额网络充值打赏,家长明确表示不追认的,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平台应当退还相应款项。
律师指出,维权的关键在于证据收集。家长需要证明三个要点:一是充值行为确实是未成年人实施的,二是家长对此不知情且未追认,三是充值金额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具体可以收集的证据包括:充值时间段的聊天记录、游戏或平台登录记录、家长不在场的证明、家庭消费流水等。如果充值金额较大,建议及时寻求法律援助。
需要注意的是,家长作为监护人也有责任妥善保管手机支付密码,不能将支付密码随意告知未成年人。如果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在退款纠纷中可能需要自行承担部分责任。律师建议家长定期查看手机账单,开通消费提醒功能,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此外,平台也应当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律师提醒,平台应当完善未成年人身份识别和消费限制机制,不能以未成年人打赏为牟利手段。如果与平台协商退款不成,家长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求助,必要时通过诉讼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小精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