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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怎么立才有效?律师详解几种常见遗嘱形式
来源:中经法治网
2026-10-08 07:04:36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开始提前安排自己的身后事,订立遗嘱就是其中重要一环。但实践中,因为遗嘱形式不规范导致遗嘱无效的案例屡见不鲜。律师提醒,订立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否则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有六种法定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每种形式都有严格的法定要求。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是民法典新增的遗嘱形式。不少老人习惯用电脑打印遗嘱,以为签个字就有效。律师提醒,打印遗嘱同样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只在最后一页签名,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关于见证人,法律也有明确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实践中,不少老人找自己的子女或配偶在场见证,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律师建议,为了确保遗嘱效力,老年人可以选择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公证机构办理,程序规范、证据效力强,可以有效避免日后继承人之间的纠纷。也可以选择到律所由律师代书并见证,或者通过中华遗嘱库等专业机构办理。订立遗嘱不是不吉利,而是对家人负责的体现。
(责任编辑:小精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