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跨省带到上海拘留,很多家属心里都会有一个疑问:当事人在里面认罪认得越快,是不是就能越早放出来?
不少家属一着急,就会劝自己家人,干脆早点全部认下来,想要马上争取取保。但刑事案件并不是大家想的那样,认罪不等于直接就能出来,这件事没这么简单。
首先得先厘清一点:认罪本身确实是一个可以从轻的情节。按照法律规定,自愿认罪认罚,在后续量刑的时候是可以从轻处理的。但从轻,并不直接等于取保候审,也不等于可以无罪释放。能不能取保,要看整体案件情况:涉案的罪名、涉案金额、在案件当中起到的作用、有没有退赃退赔、被害人是否谅解,还有上海本地办案机关的办案尺度,全部都会综合考量。
现实当中有不少这样的情况:当事人为了早点出去,没有把事实梳理清楚就仓促认罪。最后笔录做完、固定下来之后,后续再想推翻之前的口供,难度就很大。就算之后委托了律师,很多事实已经被笔录固定,辩护的空间直接被压缩。本来可以争取无罪或者罪轻的案件,仓促认罪之后,反而把自己的退路堵死了。
很多家属之所以会着急劝当事人快点认罪,还有一个前提难题:家属连人具体关押在哪一间看守所都不清楚。跨省被羁押在上海,拘留通知书邮寄延迟是很常见的。家属还没收到文书,一直处在信息闭塞的状态,心里很慌乱。
这个阶段可以微信小程序搜索【上海诚本拘留人员查询】,填好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失联时间,就可以查到关押的看守所,一般5分钟出结果。先确认关押地点,才能尽快安排律师会见,让律师先把完整案情问清楚,再讨论要不要认罪认罚。
一、认罪之前,优先让律师先把案情核实清楚
律师进到看守所会见之后,第一件事不是直接劝当事人认罪或者不认罪,而是先把全部经过完整梳理一遍:哪些事情属实,哪些是有出入的,哪些问题其实并不构成犯罪。
有几种情况并不适合仓促认罪:
第一种,事实本身就有争议。当事人本身并不构成这个罪名,如果直接认罪,等于自己承认了犯罪事实。
第二种,部分事实不对。笔录里面写的内容和自己实际经历有出入,如果直接签字确认,就等于认可了全部不实内容。
第三种,虽然确实有行为,但是在共同案件里面地位作用有争议,匆忙认罪可能直接被认定为主犯,量刑会明显加重。
二、认罪的时机很关键,不是越早越好
并不是说就不要认罪认罚,而是不要在还没有理清案情的阶段,急于在公安侦查阶段就全部认可。
有些案件,等律师了解清楚全部证据之后,再结合退赃、谅解的情况,在合适的阶段再做认罪认罚,同样可以拿到从轻的结果。
反过来,如果在刚进去的时候,办案民警一问就全部先认了,后续证据又对自己不利,即便之后委托律师,也很难再改变已经做好的笔录。
三、家属容易踩的误区
第一,认得快 ≠ 放得快。
取节,不足以直接实现取保。上海这边的办案当保、释放是结合全部案件证据综合判断的,单独一个认罪情中,有不少当事人很早就认罪了,但是因为案件本身的情况,依旧没有办下来取保候审。
第二,家属隔着外面凭自己想法传话。
家属没有看过案卷,不清楚全部证据,不要盲目托人带话,劝里面的人赶紧认罪。最稳妥的途径,是委托律师进去,把法律后果讲明白,由当事人自己再做决定。
第三,不要放弃前期37天黄金周期。
确认看守所之后,尽量赶在批捕之前完成会见评估。先评估案件,再判断认罪认罚的方案,而不是一味求快。
总结
家人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千万不要抱着“越早认罪就越早出来”的想法。
认罪认罚属于从轻情节,但不等于释放通行证。优先确认关押地点,尽快安排律师会见,完整摸清案件事实之后,再综合评估要不要认罪、什么时候认罪,才是对当事人最负责的处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