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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来源:中经法治网
2026-10-15 06:59:05




涉企行政执法不能想查就查、想罚就罚。近年来,各地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推行柔性执法、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制度,让企业感受到了执法的温度。
市场监管部门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企业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以指导劝告为主。
涉企检查实行计划管理。年度检查计划要经过审批,不能随意上门检查。多个部门对同一企业的检查要合并进行,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企业不再应付检查而耽误生产经营。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执法人员亮证执法、规范用语。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既规范执法行为,也保护执法人员。
禁止随意罚款、摊派、收费。没有法律依据不得要求企业捐款赞助、不得强制企业参加培训评比。企业有权拒绝没有法律依据的收费和检查。
监管不扰民,发展有活力。规范涉企执法不是放松监管,而是让执法更精准、更公平、更有温度。
(责任编辑:小精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