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小店进货、供货都可能要签合同,很多经营者以为合同是大企业的事,自己做小生意随便写写就行,结果遇到货款拖欠、质量扯皮、临时毁约时才发现当初的合同没写清。签供货合同不需要多么高深,把几个常见风险点提前留意,就能避开大部分纠纷。以下为一般性常识,复杂合同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员。
第一,主体信息要写全。供货方、采购方的全称、联系方式、联系人写清楚,个人供货要核对身份信息,单位供货核对营业执照主体。别只写个简称或者留个手机号就完事,真出了问题连找谁、起诉谁都说不清。签字盖章要对应主体,个人签字按手印,单位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避免代签没有授权。
第二,货品和质量标准约定明确。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写清楚,质量标准是按样品、按国标还是按双方约定,验收方式和验收期限写明。很多纠纷来自'说好质量差不多就行','差不多'三个字最后各说各话。验收期内发现质量问题怎么退换、运费谁承担,提前约定,避免收货后才发现问题互相推诿。
第三,付款方式和期限写明白。先款后货、先货后款还是分批付款,每期付多少、什么时间付,逾期付款承担什么责任,都要落到纸面上。供货方尤其要注意赊销账期,别只顾着送货不好意思谈钱,账期过长又没有约束,一旦对方拖欠,回款会非常被动。保留好送货单、签收单和对账单,作为收款凭据。
第四,违约责任和解除条件。任何一方不按时供货、不按时付款、质量不达标,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违约金或损失如何计算,写清楚比事后争吵有用。合同解除的条件、提前解除怎么结算尾款也约定明白。定金和订金要分清,前者有定金罚则,后者一般是预付款,签字前看清楚自己写的是哪个。
第五,争议解决和留存证据。约定发生纠纷向哪里的法院起诉或选择何种解决方式,合同一式双方各执一份原件,往来补充、变更通过书面或可留存的文字方式确认。总之,供货合同的核心是把'货、款、质、责'四件事说清楚,签字前逐条读,重要条款不图省事,风险自然小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