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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就餐烫伤获赔八百元,餐饮安全警示不能省
来源:中经法治网 2026-10-26 07:24:26

  国庆期间,外地游客胡女士在郑州市金水区某烤肉店就餐时,因店员操作不慎,滚烫烤盘上的热油飞溅到右手前臂和手背,造成多处烫伤。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分歧,胡女士拨打12315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快速介入调解,烤肉店最终一次性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800元。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烤肉店未设置“小心烫伤”等警示标识,店员操作规范也存在漏洞,门店未尽到安全保障和提醒义务。调解结束后,执法人员还向商家下达了《行政提示书》,督促其完善安全防护措施。

  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据《民法典》,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餐饮商家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用餐环境,对烤肉、火锅、热汤等存在烫伤风险的环节,设置醒目警示、配备防护用具,并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

  消协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就餐时遇到人身伤害,要第一时间拍照取证、保存好消费小票和医疗凭证,与商家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或向法院起诉。经营者更应引以为戒,别让一次疏忽砸了自家招牌。

  餐饮生意做的是回头客,安全保障就是最好的招牌。

(责任编辑:小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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